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测评。
(一)时间:2024年4月13日—14日
(二)地点: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准考证》。
(四)测评内容:
学校与相关企业单位人员组成专家组(评委5人,设组长一名)
(1)综合面试。
(2)职业知识测试。
各专业综合面试与职业知识测试方案另行公布通知。
第十三条 设置素质特长项单独考察,赋予一定的分值并加入总分,素质特长项最高分值20分。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1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
2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 职业技能大赛 | 省级一、二等奖 | 20分 | |
省级三等奖 | 15分 | |||
3 | 浙江省各地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
4 | 体育竞赛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0分 | 项目不限,中学阶段取得 |
5 | 体育竞赛 (仅限武术、足球、田径、游泳、羽毛球、篮球、健美操、网球、排球) | 1.国家级第1-8名(含一、二、三等奖) 2.省级第1-4名(含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需参加校测,达标后方可对应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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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第5、6名 2.地市级第1、2名(含一等奖) | 18分 | |||
1.省级第7、8名 2.地市级第3、4名(含二等奖) | 15分 | |||
地市级第5、6名(含三等奖) | 10分 |
素质特长竞赛项目须由政府部门(含共青团组织)参与主办或承办。同时获多项奖励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考生在现场综合测评时,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校测具体方案另行发布。团体获奖项目若无个人证书,须附学校证明、报名参赛原始材料等。素质特长项得分由学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确认且仅认定考生高中阶段获奖项目。